學校安全責任書范本2025 篇1
為明確工作責任,進一步加強管理,學校與門衛人員簽定以下責任書。
一、熱愛學校,熱愛學生,忠于崗位職責。嚴格按照學校的規定交接班,杜絕空崗現象發生。隨時開關校門,不怕麻煩。
二、按時開關校門。除放學和周末學生集體出入校門時須開大門,其余時間一律關閉大門,只留小門。晚上十點關閉小門。
三、上課期間出校者,須上交班主任或年級主任簽字的請假條,門衛留作存根并做好記錄。否則不許外出。
四、上課期間出大門的車輛,門衛要詢問,核對車牌號,無誤后方可出校。進校的車輛須按門衛指定地點停放。師生的車輛,一律按劃定區域放置整齊。
五、不許機動車輛進入校門(上級領導和本校人員除外)。不許閑雜人員隨意入校。非特殊情況,一般不許學生家長在上課期間進校找學生。特殊情況須進校找學生或教師者,要做好記錄并使其簽字可出示本人身份證件。對擾亂教學 秩序者,要予以制止;對理取鬧者,要送公安機關處理。
六、對攜帶物品外出者,門衛要嚴格檢查、詢問,登記后方可放行。有關公物的外運,須持學校有關部門的證明。否則,門衛應當制止和扣留。
七、放學后,勸說學生盡快離校,注意觀察動靜,嚴禁打架斗毆現象發生。
八、不準商販在校門或校園內擺設點、大聲叫賣。
九、管理人員如發現漏洞,應及時向學校反映,以查缺補漏,消除隱患。凡因違反上述規定而給學校造成的一切人為損失,由當天值班人員承擔責任。
十、上課期間有以下現象發生,當天值班人員負責:外來人員隨意入校威脅教師、打罵學生、擾亂教學秩序;學生在校門打架無人過問;學校公私財物流失;機動車輛自由進入教學區;學生無故外出;值班室空崗;大門不鎖、小門不關, 商販在校門外設攤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