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位論文開題報告 篇1
開題報告主要檢驗研究生對專業知識的獨立駕馭能力和研究能力,考察寫作論文準備工作是否深入細致,包括選題是否恰當,資料占有是否翔實、全面,對國內外的研究現狀是否了解,本人的研究是否具有開拓性、創新性等。
學位論文開題報告 篇2
參加研究生學位論文開題報告的教師應當對開題報告進行評議,主要評議論文選題是否恰當,研究設想是否合理、可行,研究內容與方法是否具有開拓性、創新性,研究生是否可以開始進行論文寫作等。評議結果分“合格”與“不合格”二種。評議結束后,由研究生指導教師在《研究生學位論文開題報告登記表》“評語”欄中填寫評語。學位論文開題報告通過后,研究生方可進行論文撰寫工作。
學位論文開題報告 篇3
學位論文開題報名是研究生寫作論文的必經過程,所有研究生(含:博士生、碩士生)在修完學位課程,寫作學位論文之前都必須作開題報告。
學位論文開題報告 篇4
研究生進行開題報名,必須提交“開題報告”的書面材料,內容包括:
(1)論文選題的理由或意義;
(2)國內外關于該課題的研究現狀及趨勢;
(3)本人的研究計劃,包括研究目標、內容、擬突破的難題或攻克的難關、自己的創新或特色、實驗方案或寫作計劃等;
(4)主要參考文獻目錄。開題報告的書面材料不得少于3000字。
學位論文開題報告 篇5
研究生進行學位論文開題報告要向導師提出申請,申請獲準后,博士生在博士生指導小組范圍內作開題報告,碩士生在導師所在教研室或教學小組作開題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