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讀了明代作家吳承恩的《西斿記》,受益匪淺。小說中我最喜歡的人物是孫悟空。他有七十二般變,一個筋斗能翻十萬八千里,普使一支可長可短可粗可細威力無窮的金箍棒,尤其令人羨慕的是他有一雙火眼金睛,識別妖魔鬼怪,易如反掌。孫悟空的本領大得很吶!
在《三打白骨精》里,孫悟空的火眼金睛發揮到淋漓盡致。為吃唐僧肉長生不老,白骨精千方百計并迷惑唐僧:第一次變成月貌花容的“女兒”,徑奔唐僧;第二次變成年滿八旬的“老婦人”一步一聲地哭著走來;第三次變成一個白發蒼髯的“老公公”路都走不動了還念經。三般變化,加上花言巧語,哄得唐僧善惡不分賞罰不明,那豬八戒更是神魂顛倒丑態百出,卻難瞞孫悟空的火眼金睛,終于“棍起處,打倒妖魔”“斷了靈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