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書總體上分三個部分,第一部分是背景人物關系介紹,第二部分是弒父案的發生和審判,第三部分是尾聲。在我看來三個部分側重點各有不同,串聯起來層次分明但渾然一體。首先在第一部分,作者花費了很多筆墨來描寫書中主角的宗教觀。無神論的代表是伊萬,他認為神是完全不存在的。早年還撰寫過名為《宗教大法官》的文章來批判宗教。暗中指出宗教領袖的存在只不過是人們心中需要有一個權威罷了。今天備受推崇明天就有可能受到唾棄。中間過渡的有費多爾卡拉馬佐夫,卡拉馬佐夫兄弟們的父親。一個賭鬼,嫖客,騙子,流氓,各種各樣的負面的形容詞加在他身上都不為過。他說他不相信神的存在,不相信會有審判。但是在夜深人靜的時候會奇怪地爆發出種種突如其來的情感和突如起來的思想。在接下來是德里特里卡拉馬佐夫,算是一個現實主義的基督徒。從現實需要的角度來看待神,認為因為人們需要神,所以神存在。基督徒代表的這邊有阿廖沙卡拉馬佐夫,自小就進了修道院。他熟讀經文,但是并沒有在經受過考驗。在未完成的第二部中他確實沒有經受住考驗,過上了之前和父親一樣荒淫無度的生活,但是最后又回歸了修道院。虔誠基督徒的代表是佐西馬長老,書中并沒有提及他年輕時候的故事。他可以洞察人心,可以看到德里特里將要做出不可饒恕的行為,也可以看出阿廖沙面對試探會跌倒。他愛人如己,拖著老病的身體為人們禱告祝福。一個幾乎完全活在主內的人物生前活在人們的敬仰之中,死后卻因為尸體發愁,被人們懷疑。這完全印證了伊萬的話。
余華《兄弟》讀書筆記精選
“這一生都只為你,情愿為你劃地為牢、”余華劃了一個牢,在這牢里,李光頭和宋鋼為 “情”字煎熬,我也被他們兄弟的大情大愛所深深折服了。
李光頭-----宋剛,一對特定時期,特定背景的難兄難弟,來自不同的家庭,是命運把他倆組合在一起,兄弟倆性格迥異,命運也是截然相反,卻相依為命地共同度過了最為艱難的童年時期,直至生生死死幾十年,用他們自己的話說:“就是化成了灰,也是兄弟”。
李光頭開始是一個滑頭樣的人物,他雖然也重兄弟情意,但在他心里最重的還是他自己。他甚至曾以自己是宋鋼的弟弟而用各種態度想方設法讓宋鋼遠離林紅,因為他喜歡林紅。他的這種所謂的喜歡是一般人所不能理解的,林紅落水后宋鋼沒有去送她回家,而李光頭卻說出了“這才是我兄弟”的話。從他八歲時在廁所偷看女人屁股開始,包括小時候他見到宋鋼時宋鋼不是最重要的,而是他手里的“大白兔”才是最重要的,他的這種占有欲蒙生了他對喜歡的事物的那種難得的勇氣。有人說李光頭是天生的商人,這話不確實不錯,他從小就能跟著別人屁股后頭說出“……誰煮沉浮呢?”他也會懂得對蘇媽說“你會有好報的!”,這一切哪里又像是個小屁孩兒說的?
宋鋼,一個懂得照顧別人又真正理解人的男人,從李蘭西歸之后,他就一直堅守著那個只要有一口飯他會讓給李光頭吃,有一件衣服他會讓給李光頭穿的諾言。他為了對林紅的愛而不惜做了無數和他個性很不諧條的事情,他和周游一起去賣非法的藥騙人,甚至為了林紅做了豐胸手術,不惜變成一個不男不女的家伙。宋鋼短暫的一生都在為情字煎熬,最終在自己的愛情之牢里死去了,為和李光頭的兄弟情,也為和林紅的夫妻情。為和李光頭的兄弟情他要看著李光頭變好,變成功;為和林紅的愛情他要讓林紅過上有錢的好日子,于是他在為這一切努力著,宋鋼骨子里有父親宋凡平的性格,他是中國傳統好男人的形象,這個懂得中國傳統文化里責任和義務的人一直堅持著他的做人原則,他結婚后都沒有拋棄這個那時正繚倒的兄弟。他也曾為了成全李光頭和林紅而早有輕生的念頭。然而在面對生命的態度上他卻遠沒有宋凡平的自信與樂觀。
讀書筆記之《兄弟》
我得承認,解讀余華的這部皇皇巨著我的能力明顯不夠,這不是謙虛,是真的。很多年以前坐在中文系的教室里聽劉階耳老師解讀《鮮血梅花》、《現實一種》的時候,在紙頁發黃的《收獲》上一遍遍地讀《許三觀賣血記》的時候,我就知道我無從深入理解這位先鋒文學大家。印象中余華不像其他的先鋒文學作家一樣致力于在話語的形式上做足了文章,而是底層生活的忠實記錄者,也就是說,他是一個實實在在的寫實主義者。《兄弟》則不然,它也寫實,但是屬于放大了的寫實,無論寫苦難、貧窮還是暴力和欲望,余華都把它放大了,讓我們透過一種被夸張了的真實去透視我們曾經經歷過的和正在經歷的時代,屬于我們這個民族的過去和現在。
我這么說,并不意味著我不喜歡《兄弟》。事實上,面對這部五十萬字的巨著,我很難用“喜歡”這個詞來形容我的感覺。我想我能使用的只有“震撼”。對,是震撼,以及充塞在胸口的憋悶和壓抑。我是那么地喜歡宋凡平,不僅是我,我想天下的女人都會喜歡他的,高大,英俊,幽默,樂觀,誠信,善良等等諸如此類的形容詞加在他身上一點都不為過,可是他死了,死得那么慘;我也是那么地喜歡宋鋼,他跟父親一樣的高大英俊,文質彬彬,信守諾言,寧愿死也不愿意傷害自己的兄弟,可是他也死了,死得依然慘烈;我也喜歡林紅,美麗的花兒一樣,卻不以美麗驕人,深入簡出,低調做人,可她不僅委身于自己曾經鄙棄并且仇恨的李光頭,而且最終做了鴇兒。同樣,我為飽嘗屈辱的李蘭慶幸,慶幸她好人有好報,可她的幸福曇花一現,接下來跟她相伴的還是恐懼和屈辱;我同情宋凡平老年喪子的老父親,這個比貧農還貧窮的老地主,死的時候連一口薄棺都沒有,一張草席裹著埋進了黃土。相反,我討厭的李光頭,自私,貪婪,不擇手段,卻富成了航空母艦;我同樣討厭的劉成功,見風使舵,附庸風雅,卻成了所謂的劉ceo……所有這些,都讓我在震撼的同時胸口憋悶得不能呼吸,加上在閱讀的過程中,動車追尾了,死傷那么多人;天津公交車殘殺,場面血腥;云南賽銳27刀殺人被判死緩案浮出水面,讓人不勝憤慨;京珠高速客車大火41人遇難;云南女履歷造價三年連升四級……所有這一切疊加在一起,不能不讓我懷疑起自己的信仰了。作為一個在傳統教育中浸泡出來的人,我一向主張多看主流,多看正面,我也寧愿相信并且不停地用文字謳歌著生活的美好,事實果真如此嗎?
《我的兄弟,我的籃球》讀書筆記
我懷著好奇的心讀完了勒布朗·詹姆斯的第一篇自傳《我的兄弟,我的籃球》。也許是因為對我的感觸太大,我放下手中的事情提筆記錄下我內心的感受。起初我不是很喜歡勒布朗,因為他和我的球風大為不同。我喜歡的是艾弗森,他桀驁不訓他天生奇才,他是真正的腳踝終結者。勒布朗在我的印象里則是野蠻,粗魯的代名詞,每次進攻以及防守都是靠蠻力的。但這卻是不能否認的事實,在nba肌肉遠比技巧更實用!
勒布朗出生在一個名叫阿克隆的小城里,這是一個在美國地圖上未曾標注的小城。年少的勒布朗用小孩般的方式向自己發誓,"有朝一日,我會讓阿克隆出現在地圖上"。這句誓言也許全世界除了勒布朗之外沒有人會在乎,但這卻成為了勒布朗日后前行的動力。
勒布朗和他同在阿克隆的伙伴錫安,小德魯,威利組成了一支名叫"流星'的籃球隊去參加全國十二歲以下的業余聯賽。初次乘坐飛機的勒布朗被嚇得魂不付體,號浩大哭起來。
四個人經過幾年的賽事磨練逐漸變的情同手足,外界媒體稱之為:神奇四俠"美中不足的是一支球隊由五明球員組成,顯然不是四名,但后的羅密毆的加入補足了這一點"神奇四加一"也由此誕生。
在圣文森特圣瑪麗高中三次獲得洲冠軍,掃遍全美的時候,和很多名人一樣,勒布朗便遭到了來自許多人的挑釁,以及后來的"悍馬"事件和"球衣"事件都給他帶來了些負面影響。不過還好勒布朗很快就走出了低谷,重新找會了比賽感覺。在接下來和西切斯特的比賽中,他無所不能拿下了全場最高的52分,這也和西切斯特全隊的得分一樣,他幾乎憑借的一己之力便戰勝了擁有阿里扎的西切斯特!
《兄弟情仇》讀書筆記
這是一本動物小說作品,作者叫牧鈴,首先來了解一下作者,他少年時跟隨父母再向東牧場生活了3年,由此結下了揮之不去的牧場情節。以后作為“知青”,他又在湘東上山下鄉11進山伐木燒炭,與山民結下了深厚的友誼。面對進城工作的機會,他放棄了城市,重新回到鄉鎮,當了一名供銷社營業員。在那里,他可以經常接觸山民,傾聽有關大山與動物的種種傳奇故事。
有這樣一個故事:一個獵人和一條跟隨他多年的獵犬迷失在森林中,他倆開始相依為命,尋找出路。幾天之后,獵人和狗都餓得癱軟了,這時獵人有兩個選擇,一:和狗一起餓死,二:把狗殺死,吃了它的肉,然后繼續尋找出路。他可能找的到。也可能找不到。
“灰灰”和“黑頭”,原本是親密無間的兄弟,但由于人為的因素,兩兄弟反目成仇,過上了顛沛流離的生活。灰灰經歷了牧犬---惡犬----野犬的變化,從牧場來到城市,最后又回到牧場。在這過程中我們看到了牧犬兄弟歷經苦難但不屈不饒的靈魂。
作品呼喚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牧犬只有在原生態的自然環境中才能重歸物性,找回自然本色。字里行間大呼回歸人性。有時,人性的丑惡讓人性不如犬性。動物與人一樣,同樣是生命,同屬于大自然。作為萬物之靈長得人類應該尊重其他的生命!
我們還應學到的一點是,在這個功利化的時代,不能只追利,而忘了或是拋棄了心中的真情真愛。牧鈴可以為了自己的興趣愛好,放棄了城市,而你呢,當你面對這樣的情況你會選擇哪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