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規章制度 篇1
為進一步推進交通建設與管理的法制化進程,強化對交通行政執法隊伍的管理,樹立交通行政執法隊伍良好形象,各執法單位行政執法責任制貫徹落實情況實行目標考核,具體標準如下:
共同目標:共計85分
一、法律法規的學習及宣傳(共10分)
認真執行《交通局行政執法學習宣傳制度》
1、每2個月組織1次法規學習,做到學習有計劃、有記錄、有考核。(學習差1次扣0。5分,計劃、記錄、考核差1項扣1分)
2、全年開展法律法規宣傳不少于2次;(差1次扣1分)
3、積極參加上級組織的法律法規培訓、考試,參學率、合格率達100%。(參學率少1個百分點扣0。1分,考試不合格1人次扣0。2分)
二、組織措施及制度建設(10分)
1、行政執法工作年初有計劃、平時有檢查、年終有總結、考核、獎懲。(計劃、檢查、總結、考核、獎懲差1項扣1分)
2、行政執法工作制度健全、基礎臺帳規范。(工作制度不健全扣2分,基礎臺帳不規范扣2分)
3、辦事程序、處罰依據、收費標準公開上墻。(差1項扣1分)
4、嚴格執行行政審批、行政事業性收費的規定。(擅自廳外辦理行政審批的1次扣3分,擅自設立收費項目的1次扣5分)
三、執法隊伍建設和風紀管理(30分)
嚴格遵守《xx市交通行政執法人員風紀管理規定》
1、違反著裝管理規定的每人次扣0。2—1分;
2、違反禮儀規定的每人次扣0。2—3分;
3、違反執法車輛管理規定的每人次扣1—2分;
4、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循私舞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的每人次扣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