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生防溺水責任書怎么寫 篇1
在每年發生的中學生安全事故中,溺水是造成農村中學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殺手之一。隨著夏季的來臨,中學生發生溺水事故又進入高發期,全國各地歷年發生多起中學生溺水身亡的事故,教訓十分慘痛。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精神,為了學生的健康和安全,學校以各位學生家長(監護人)簽定學生防溺水安全責任書,學校和家長必須提高安全防患意識,增強安全責任感,共同加強防溺水教育,同時承擔相應的教育管理責任。
一、共同教育學生:
1、在上學、放學途中要結伴而行,按時到校、回家。
2、不在無成人帶領下私自下水游泳、嬉水、玩耍;不擅自與同學結伴游泳、嬉水、玩耍;不到無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嬉水、玩耍;不在上下學途中下江河、池塘、水庫等水域游泳、嬉水、玩耍;不冒險過橋、過河、渉水坑。
3、學生游泳必須到政府批準的合法經營的游泳池且有家長陪同。
4、一旦發現有人溺水,應及時呼救,讓成年人來搶救,未成年學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二、家長要盡到監護人的職責。
學生在學校正常的放學、上學途中、節假日、以及上級部門(教育局)通知放假期間的安全責任由學生家長負責。家長或監護人要加強平時的教育和監管,嚴禁孩子私自下江河、池塘、水庫等水域游泳、嬉水、玩耍。
三、學生在我校就讀期間本責任書均有效。本責任書由家長和學校各存壹份。
XX中學
20xx年4月2日
我承諾 : 不私自外出游泳、不到非泳池玩耍。自覺遵守上述有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