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批復范文 篇1
項目建議書又稱立項報告,是項目建設籌建單位或項目法人,根據國民經濟的發展、國家和地方中長期規劃、產業政策、生產力布局、國內外市場、所在地的內外部條件,提出的某一具體項目的建議文件,是對擬建項目提出的框架性的總體設想。往往是在項目早期,由于項目條件還不夠成熟,僅有規劃意見書,對項目的具體建設方案還不明晰,市政、環保、交通等專業咨詢意見尚未辦理。
項目建議書是由項目投資方向其主管部門上報的文件,目前廣泛應用于項目的國家立項審批工作中。它要從宏觀上論述項目設立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把項目投資的設想變為概略的投資建議。項目建議書的呈報可以供項目審批機關作出初步決策。
對于大中型項目和一些工藝技術復雜、涉及面廣、協調量大的項目,還要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建議書是項目發展周期的初始階段基本情況的匯總,是國家選擇和審批項目的依據,也是制作可行性研究報告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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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機會研究或規劃設想的效益前途是否可信,是否可以在此階段闡明的資料基礎上伸出投資建議的決策;
2、建設項目是否需要和值得進行可行性研究的詳盡分析;
3、項目研究中有哪些關鍵問題,是否需要作專題研究;
4、所有可能的項目方案是否均已審查甄選過;
常常,項目建議書的批復是可行性研究報告的重要依據之一;可行性研究報告是項目建議書的后續文件之一。此外,在可行性研究階段,項目至少有方案設計,市政、交通和環境等專業咨詢意見也必不可少了。對于房地產項目,一般還要有詳規或修建性詳規的批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