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級和公司年度安全工作計劃的要求,為全面落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防止種類事故的發生,把安全生產落實到項目部,工地以及施工工作面上,對項目部工地實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現規定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如下:
一、責任和任務:
1、杜絕傷亡事故、重傷事故、機械事故、火災事故;
2、因工輕傷頻率控制3.6‰以內,重大設備事故經濟損失控制在8000元以內;
3、一般隱患整改率達95%以上,重大隱患整改率達100%;
4、工人進場崗位安全教育面達100%;
5、對工人進行針對性書面安全技術交底要達到100%;
6、使用安全防護用品合格率、到位率達100%;
7、特殊工種持證上崗率達100%;
8、施工工地按建設部評分標準在安全管理、三寶四口、外腳手架、施工用電、施工升降機、塔吊、施工機具等七個個合格率達100%,其中優良率要達到70%。
二、措施與要求:
1、加強領導明確項目經理是工程項目安全第一責任者,項目經理在工程開工前負責組織管理人員到位,安全管理機構到位,并組織以項目經理為負責安全生產管理小組。項目部每旬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落實安全生產工作。
2、開工前要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并報審批后嚴格執行,施工過程必須按照先防護設施到位驗收合格后安排施工生產的原則,努力創造安全衛生的施工場所,提供工人場所作業,保證工人的人身安全。
3、堅持定期旬安全檢查制度和安全值日制度,對現場違章冒險作業現象及時制止。形成人人講安全的氣氛,對檢查發現的隱患要按定人、定時間、定措施組織整改并指定專人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