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放學后,在“跟大人們一起去飯店吃大餐”和“自己拿50元錢吃快餐”兩種選擇之間,我和翔毅然選擇了后者。
這種選擇意味著——今天中午這兩個半小時,我和翔除了可以脫離長輩的照看不說,還可以對50元人民幣自作主張。這可是我們一直向往的“自由”啊!
就餐時間
我倆帶著那屬于我們的50元錢,匆匆走進校門口的快餐店。憑著一些以往跟隨大人們到這里就餐的經驗,我倆站在吧臺前,一邊選口胃合適的飯菜,一邊合計著所需的金額。最后我們叫了兩份我倆都愛吃的“蓋澆牛肉飯”,一份翔喜歡吃的“冒菜”。這“冒菜”我以前可沒吃過,可是翔喜歡吃,就點一個唄。我也正好可以弄明白什么叫“冒菜”。
這些一共用去34元錢。
點餐的功夫,翔覺得還剩16元,提出了拿5元錢到外面便利店買兩杯桃汁的建議。因為我們得節約開支,而便利店的桃汁比快餐店要便宜一些,我便欣然同意了。
當翔買回桃汁時,服務員阿姨也正好為我們送來了飯菜。應該是心情好的緣故吧,我倆吃著自己點的飯菜,覺得格外可口。
對了,我還品嘗到了“冒菜”的味道。在湯汁里面有粉絲、土豆、金針菇,藕、海帶等,稍微有些辣。說真的,味道很不錯呢!
文具店消費
這不,解決了午餐后,我們還有11元嘛!我倆早計劃好,拿剩下的錢到文具店消費。
翔可是一個喜歡賭運氣的家伙。在文具店他什么文具也沒瞧上,一元一次的抽獎活動,他一口氣抽了四次。第五次還借用了我的手,說什么我的運氣可能要比他好。結果,5元錢抽到的獎品也就值4元錢。不過看到翔從抽獎到開獎時的快樂,那價值就不是可以用錢來衡量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