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小學生涯中,我錯怪過許多人,但是,令我印象最深刻的還是那一次——我錯怪了她。
她,是我最好的朋友,佳琪。我三年級時,媽媽給我買了一根漂亮的紅色鋼筆,到了學校,我在班里炫耀著,同學們贊不絕口,羨慕極了。我還特意把它給佳琪摸了摸,她“嘖嘖”地稱贊著,愛不釋手,玩了很長時間才還給我,我很是驕傲。
下午上課時,我驚恐地發現那個鋼筆從我的鉛筆盒里不翼而飛了!我大驚失色,看到誰就問有沒有看到我的鋼筆,但,我得到了一個統一的答案——沒有。就在我垂頭喪氣,打算放棄詢問時,一根紅色的鋼筆閃到了眼前,我看到佳琪正在握著它,我憤怒地沖上去,從她手里一把奪下鋼筆,頭也不回地走了。她目瞪口呆,張張嘴仿佛要說些什么,但又閉上了。放學時,她追上我和我解釋那件事,但我甩了一句冷冰冰的話:“我們絕交!”她愣住了,我頭也不回地跑回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