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書公證集錦 篇1
委托人:________性別: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性別: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
委托人擬在上海購買房屋,購買房屋座落限于上海市,購買房屋座落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另行商議決定,房價款無限額。因委托人無法親自辦理房屋買賣的相關事宜,特委托受托人________為本委托人的'代理人,代表本委托人辦理下列附錄中所列的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共計________項)事項,受托人有/無轉委托權。
受托人在上述代理權限內就購買上述房屋所實施的法律行為及所產生的法律后果,委托人均予以認可。
上述委托的期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
委托人:
_年_月_日
委托書公證集錦 篇2
尊敬的委托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27條規定:“公證機構受理公證申請之后,應當告知當事人申請公證事項的法律意義和可能產生的法律后果,并將告知內容記錄存檔”。據此,我們就你申辦委托書公證告知如下:
一、委托書是委托人因故無法親自辦—理相關事務而委托他人代為辦—理的書面法律文件。委托人實施委托行為時,應明確:
1、委托人對受托人寄予充分的信任;
2、委托人已充分考慮到了委托所產生的法律后果,對受托人在代理權限內所行使的一切行為均由委托人本人負責;對因受托人不行使或不完全行使受托權限內的事務而產生的糾紛、損失等后果均由委托人本人負責。
二、委托人應慎重考慮委托書內容(包括并不限于如:委托人、受托人的相關信息;授予的權限及可能產生的法律風險;委托期限的長短及實踐性;委托有無轉委托權及可能產生的利弊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