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開發意向書 篇1
甲方:
乙方:
上列甲、乙雙方就位于 宗地號為 的土地合作開發事宜,經自愿、平等之協商,達成如下合作意向。
一、甲方已取得位于 宗地號為 的土地使用權,并確定采取共同參與合作的方式進行開發。
乙方已知悉上述土地狀況,愿就該土地的開發與甲方合作,并接受本意向書約定的開發項目和合作方式。
二、土地開發項目包括但不限于:房地產開發、工商業園區建設、林業及養殖業開發、旅游及餐飲娛樂業開發以及為開發進行的土地平整等前期基礎建設。
合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聯營、承包、租賃、合資成立有限公司以及法律允許的其他方式。
三、本意向書簽署后30日內,乙方應就合作項目和方式進行確定和可行性評估,并以書面形式提交甲方。
四、甲方在上述開發項目和合作方式范圍內作出確定后,進行公開的招標,以競價的方式確定合作方,乙方應參加招標。
乙方中標后,甲方與乙方簽訂合作協議書。
五、不論乙方最終是否與甲方簽訂合作協議書,乙方前期評估和參加招標所發生的費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張權利。
六、本意向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
土地開發意向書 篇2
甲方: 村 隊 乙方:
甲乙雙方就甲方位于 的土地開發事項進行協商,甲方因籌 集開發資金困難至今沒有開發該地,現為了讓村民從發展中盡快獲利。根 據國家及省市政府的相關規定及精神,結合甲方所處地區的實際情況,經 雙方多次協商,甲方同意將其位于橫山西沙占地 畝土地使用權與乙方 合作投資開發,現就具體合作方式及開發所產生的效益分配達成如下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