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曾觀摩某幼兒園大班的一次語言教學活動,該活動的主要的是教育孩子學會正確評價他人,能夠積極發現同伴的閃光點。在活動開始前,教師提出了這樣的要求:小朋友要說出對方的優點以及他今后需要改正的缺點。活動開始后,小朋友們通過拼圖游戲,拿自己持有的一張只有半只頭的圖去找相對應的另一半圖的持有者,這樣,孩子們都可以找到自己的同伴,然后一對一對地坐回到座位。待小朋友們安靜后,教師隨機抽選了六位小朋友,試圖讓他們說出同伴的優點和缺點,有趣的是這六位小朋友都不加掩飾地說同伴們的缺點,如不守紀律、打人以及不好好睡覺等,對同伴的優點卻只字未提。教師曾提醒他們多想想同伴的優點,可孩子們想后還是一無所獲。難道在小朋友的心目中就只有同伴的缺點而沒有他們的優點?這些天真爛漫的孩子滿腦子都是同伴的缺點還要朝夕相處,這是多么的可悲。
應該說社會和家庭對孩子們漠視同伴優點的這種行為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而老師的不良教育行為對此起著潛移默化的作用――教師尊重孩子,影響了幼兒對別人的正確評價。基于成人不良教育行為對幼兒社會性行為發展的不利影響,近年來雖然教育家們不斷提出教師要改變教育觀念,把幼兒看成是有著強烈自尊心的個體,要熱愛、尊重和保護他們,但在幼兒教育實踐中,教師卻時常有意無意地傷害著孩子們的自尊心,阻礙了他們幼小心靈的健康成長。
筆者認為,讓孩子學會發現同伴的閃光點,需要教師改變自己的教育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