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財產保全擔保書 篇1
訴前財產保全擔保書
擔保人: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被擔保人:
擔保人就被擔保人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對被擔保人所提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提供擔保。
擔保內容:
擔保人愿意以擔保人位于 處房屋產權及土地使用權(銀行賬戶(XX銀行支行:)內X萬元)為被擔保人所提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提供擔保,并保證,如被擔保人訴前財產保全申請錯誤,擔保人愿意賠償被申請人因財產保全遭受的全部損失,并承擔采取訴訟保全措施所需全部費用。
此致
泰州市海陵區人民法院
擔保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訴訟財產保全擔保書 篇2
財產保全申請擔保書
原告 訴被告 糾紛一案,原告已向貴院提出財產保全申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第九十三條之規定, 自愿以作為原告申請財產保全的擔保,并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擔保。
此致
人民法院
擔保人:
年 月 日
備注:
1、如用車輛擔保,須提交車輛行駛證正副本、車身照片、擔保人身份證或營業執照復印件。
2、如用房屋擔保,須提交房屋產權證原本及擔保人身份證或營業執照復印件,另在擔保書上注明房屋的位置及房產證號碼。
3、擔保人提供的擔保財產應與財產保全申請書申請查封的財產數額等額。
訴訟財產保全擔保書 篇3
訴訟財產保全擔保書
擔保人:(基本情況)
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擔保人愿做被擔保人的擔保人,為被擔保人向你院提出的訴訟財產保全申請做如下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