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進一步改進基層工作作風領導小組:
司法所根據司法行政系統開展進一步改進基層工作作風活動動員大會精神,及時召開了所務會,在傳達會議精神的基礎上,針對司法所存在的紀律作風管理和近一段時間暴露出的作風建設問題,通過民主生活會批評與自我批評方式,對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了深入剖析。現按照局黨組要求,司法所自查情況匯報如下:
一、所長在紀律作風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
一是慣性思維,作為司法所負責人自身思想作風還沒有完全適應當前政法隊伍建設的需要,表現在對作風建設時“軟”時“硬”,不能始終堅持作風建設的剛性制度要求。剖析根源,就是思想麻痹,對隊伍作風建設的緊迫性、長期性和艱巨性認識不足,特別是對區委、區政府對干部隊伍建設的新要求和全區群眾對干部隊伍的新期待認識模糊。
二是存在好人主義思想。表現在管理中“失之于寬、失之于軟”,有時候回避矛盾,面對矛盾時,不能堅持原則,不能從嚴要求。其后果就是既延誤了工作,又害了青年干部,使“短痛”變成了“長痛”。剖析根源,就是沒有樹立正確的紀律作風觀念,把引導和教育人的思想政治工作與從嚴要求、從嚴管理混為一談。
三是沒有正確處理好抓業務與抓隊伍之間的關系。表現在重視業務建設,在管理上更加強調對青年干部的業務技能的培養。在業務工作緊張的時候,忽視了隊伍的作風問題,特別對青年干部身上出現的無視工作紀律,不注意自身形象的問題(如,不按規定時間作息,工作時間聊天等),沒有及時制止,沒有提出嚴厲批評,從而助長了不良風氣。剖析根源,作為所領導自身就有想放松自己的思想,更難隨時隨地做到嚴格要求和嚴格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