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調查報告是就社會生活中的某一情況、某一事件、某一問題,進行深入細致地調查研究,然后把調查研究得來的情況真實地表述出來,以反映問題,揭露矛盾,揭示事物發展的規律,向人們提供經驗教訓和改進辦法,為領導部門提供決策依據,為科學研究和教學部門提供研究資料和社會信息的書面報告。
調查報告的特點體現為
(1)真實性
真實,是社會調查報告的生命。它的真實性就是要以事實為根據,不僅報告中涉及的人物、事件要真實,就是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背景、過程、原因和結果也必須真實。
寫作要領:
法定社會組織機關和部門負責人一般應對權力機關如上級機關部門或者代表大會、董事會等作述職報告,這是推動社會組織工作重應因素,對于促進和監督社會組織各項工作有著重應意義。
述職報告可以說是工作報告中總結性報告。報告是向上級機關陳述事項上行文,屬于行政公文中議案、報告和請示三個上行文之一。《國家行政公文處理辦法》規定?告適用于向上級機關匯報工作,反映情況,答復上級機關詢問;報告中總結性報告多用于提交大會進行討論,如各級政府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所作;府工作報告,這種報告雖然是代表法定社會組織及其部門,卻是在報告人自身負有全責情況下運轉工作,實質上就是述職報告。可以看出,述職報告是社會組織機關和部門負責人向上級管理機關陳述自己某一階段工作情況,進行總回顧,找出內在規律,以指導未來實踐履行職務情況口頭報告。作為綜合性較強公文,屬于報告一種,又與總結和講話稿相似。
主要特點:
(一)個人性
述職報告對自身所負責組織或者部門在某一階段工作進行全面回顧,按照法規在一定時間(立法會議或者上級開會期間和工作任期之后)進行,應從工作實踐中去總結成績和經驗,找出不足與教訓,從而對過去工作做出正確結論。與一般報告不一樣是,述職報告特別強調個人性。個人對工作負有職責。自己親身經歷或者督查材料必須真實。這就應在寫作上更多地采用敘述表達方式。還應據實議事,運用畫龍點睛式議論,提出主題,寫明層義。講究擺事實,講道理;事實是主應,議論是必應。在寫法上,以敘述說明為主。敘述不是詳敘,是概敘;說明應平實準確,不能旁征博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