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整改方案 篇1
一、整治范圍
青島市轄區內的所有機關企事業單位集體食堂。
二、整治目標
堅持標本兼治、著力治本、突出重點、科學治理的原則,加快完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制度,強化餐飲服務食品安全責任落實,健全餐飲服務監管長效機制,強化行政監管和技術監督能力建設,構建監管、行業自律、企業負責、社會參與的工作格局。通過整頓,使機關企事業單位集體食堂自律意識增強,無證經營行為得到有效遏制,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明顯提高,廣大職工飲食安全得到切實保障。
三、整治內容及措施
(一)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食品安全制度建立情況。認真核查機關企事業單位集體食堂組織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建立主管領導負責制,是否將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納入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的日常管理中,對食堂是否有管理方面的規定和要求。
(二)餐飲服務許可證持證情況。認真核查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餐飲服務許可證是否過期,是否存在超范圍、超能力經營問題;對新開辦的食堂,要嚴格按照規定辦理許可,對設計布局不合理、設施設備不具備、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配置不到位、不具備相應條件的集體食堂,一律不發;對因許可條件發生變化,未及時辦理變更、延續、補發或注銷手續的,責令其及時辦理;對未經許可從事餐飲經營的,嚴格依法進行查處。
(三)食品原料采購索證索票情況。認真核查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采購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是否嚴格索證索票,貨證票是否相符,是否建立進貨驗收臺賬,食品倉儲是否符合要求,有無過期食品,使用的植物油是否為散裝或周轉桶裝植物油。大宗食品采購是否相對定點,有無采購協議。重點檢查有無來源不明的禽畜肉制品、食用油脂、散裝調味品、一次餐盒和筷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