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經營承諾書 篇1
為確廣大消費者購買到安全放心的食品,本店(柜臺)鄭重承諾:
一、本店(柜臺)所出售的食品,均生產于xx區熟食品加工基地,進貨時真實,及時記錄在《xx區流通環節產品(食品)零售商進貨臺帳》上。
二、保證銷售食品的質量,不銷售《食品安全法》中規定的禁止銷售的食品及失效、變質的食品。
三、保證銷售的食品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按《食品安全法》的規定粘貼標簽標識,在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四、杜絕不合格食品進入本店,杜絕缺斤少兩,杜絕價格欺詐,不發布虛假廣告、虛假信息欺騙誤導消費者。
五、主動向消費者提供銷售憑證,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履行更換、退貨等義務。
六、當天銷售剩余的涼菜必須進行退市下架處理,并記錄在《食品退市下架臺賬》上。
監督舉報電話:
承諾人
年月日
食品經營承諾書 篇2
作為食品經營企業(個體工商戶)的業主,深知我們所經營食品的質量安全和衛生,直接關系到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為了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維護食品消費安全,切實保障人民群眾飲食安全,維護消費者的正當權益,本業主鄭重承諾如下:
一、認真履行食品經營者必須承擔的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職責,對本企業經營的食品安全負責。自覺遵守國家《食品安全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服從食品安全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