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承諾書范本 篇1
為認真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流通環節食品經營主體對所經營的食品質量安全承擔第一職責人的職責,確保食品流通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現承諾如下:
一、嚴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產品質量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依法取得經營資質許可、營業執照,守法經營,誠信經營。
二、嚴格把好商品進貨關,認真查驗相關質量檢驗檢疫合格證明、產品包裝標識等,確保商品和標識真實一致,并對銷售的商品質量安全負責。
三、銷售活動中不摻雜摻假,不以假充真,不以次充好,不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不銷售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其他商品。
四、加強商品質量管理,定期檢查待銷售商品、庫存商品的質量狀況,及時清理過期、變質商品。
五、建立執行進貨索證索票制度,主動向供貨商索取其營業執照、生產經營許可證、商品質量檢驗檢疫合格證明,并妥善保管。
六、建立商品進貨臺賬,如實記錄商品名稱、規格、數量、供貨商及其聯系方式、進貨時光等資料。從事商品批發業務的經營者應當建立商品銷售臺賬。從事商品批發業務的經營者應當建立商品銷售臺賬,如實記錄批發的'商品品種、規格、數量、流向等資料。進貨臺賬和銷售臺賬保存期限不少于兩年。
七、認真落實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度,對生產企業通知停止銷售、主動召回的商品,自查發現的存在安全隱患,可能對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商品,立即停止銷售,通知生產企業或者供貨商,并向有關監督管理部門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