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部規章制度 篇1
為進一步強化市場人員的管理,最大程度調動市場部全體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公司本著與員工“互惠互利”的管理原則,以提高經營工作效率為宗旨,在執行公司行政制度的同時,對市場部特補充以下制度:
1、嚴守商務機密,不出賣,不轉讓公司信息,不準私自操作業務項目.否則公司除給予經濟處罰外,直至辭退(視情節輕重)。
2、主動、熱情、積極配合設計師做好與客戶的商務溝通工作,樹立誠信服務形象。遵守與客戶的預約時間(一般提前十五分鐘到客戶指定好的約見位置),如因違約拜訪導致丟失定單,一次處罰不低于100元罰金(視情節嚴重者負相應損失)。
3、遵守公司價格管理規定,不做公司價格規定外的任何承諾。否則,由此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負相應賠償責任,并處罰金100元。
4、服從安排,及時完成公司及部門負責人交辦的其它臨時工作任務,對不服從者,一次處罰金20元。
5、時刻關注并了解各大樓盤及交房情況,了解同行及競爭對手們的各項活動內容和范圍,并及時報告部門負責人,以便作出臨時性的計劃和調整。
6、時刻維護公司設立展位形象,愛護公物,因現場市場人員工作失誤導致公司財物損失,由當事人負相應賠償責任。
7、保持電話暢通,早7:30---晚9:00鐘之間開機,保持通話暢通,如果出現三次以上電話不通者(無論任何原因)處罰金50元。
8、準時參加公司,部門招集的各類會議,無特殊情況不能參會者一次處罰金20元。
9、嚴格執行公司制定的作息時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