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社區年度工作計劃 篇1
學校安全和綜合治理工作,關系到人的生命安全、千萬家庭的幸福、學校的穩定和社會的和諧,為全社會所關注。因此,確實做好學校安全和綜合治理工作,把學校安全和綜合治理工作責任制落到實處,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和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是學校的一項極度重要的工作。
20__年,各學校要繼續始終把安全和綜合治理工作當做頭等大事來抓,在縣教育局和鎮黨委政府的直接領導下,切實加強學校安全和綜合治理工作的領導和管理,深入貫徹落實上級有關的工作文件、會議精神和要求,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認真履行安全和綜合治理工作崗位職責,具體做到:
一、在安全工作方面:
1、做到安全機構健全。
學校要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學校安全工作的領導、指導和管理。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要正常運作并發揮作用。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要定期(開學、期末、每月一次)和應需要召開安全工作會議,通過會議制定安全工作計劃、總結安全工作、分析安全問題、制定和修訂安全工作規章制度、學習貫徹上級安全工作文件和會議精神、組織安全檢查、處理安全事宜等。
2、做到安全責任落實。
學校安全工作崗位職明確責,校長責任制和教師“一崗兩責”制度落實。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學校安全工作負總責。教師包括分管領導、班主任、值日教師、學科教師是安全工作直接或具體責任人。校長是本校安全教育和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本校安全工作的直接責任人,班主任是班級安全直接責任人,當堂任課教師是班級上課期間和規定值守時間段的安全直接責任人。學校要制定校長崗位職責和教師“一崗兩責”制度,并層層簽訂相應的安全工作責任書,確保安全責任落實到人。對因管理不到位造成安全責任事故的,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嚴格追究校長和責任人的責任。學校安全工作年度考核與學校年終考核評估驗收一同進行。凡發生安全責任事故,在年度考核中實行“一票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