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承諾書 篇1
在學校組織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過程中,我莊嚴承諾:
1、所提供的家庭經濟困難相關證明材料及所填寫的家庭收入等信息真實可信,不弄虛作假騙取各類困難資助;
2、熱心公益事業,積極參加集體活動;在民主評議中,不拉選票或以不正當的手段進行競爭;
3、在本學年若獲得資助資金,將用于學習與生活費用,不鋪張浪費,不進行與自己經濟情況不符的消費活動。上學年獲得資助有:,金額共計:資金去向:
4、按時歸還國家助學貸款或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本息;
5、自覺接受監督,如出現不誠信行為,交回各類補助并接受紀律處分。
承諾人簽名:
年月日
申請承諾書 篇2
本人系xx學院專業xx班學生,學號。自愿申請校外住宿,作出以下承諾:
一、在校外住宿期間,自覺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自覺遵守社會公德,不參與黃、賭、毒、傳銷等違法活動。
二、自覺遵守《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和《廣東科技學院學生手冊》中的有關規定。自覺遵守學院作息時間,按時上課,積極參加學院和所在系組織的各項活動,不從事有損于學院和班集體形象的活動。
三、在對校外住址周邊情況全面了解的基礎上,如實、準確地填寫《廣東科技學院學生校外住宿申請表》。
四、定期向輔導員老師匯報校外住宿情況,愿意接受學院保衛處、學生處處等部門有關校外住宿情況的檢查。若變更校外住宿地址,須及時告知并提交新的.聯系方法。
五、校外住宿期間,在校外或往返學校途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責任完全由本人承擔,如違反法律法規,由司法機關處理;如違反校規校紀,按《廣東科技學院學生手冊》的有關規定接受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