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篇1
1.目的
做好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出現實驗室感染和病原微生物擴散,確保工作人員職業健康安全和周圍環境的生物安全。
2.適用范圍
實驗室各項相關工作
3.職責
(1)檢驗科主任職責
①負責檢驗科的日常管理;
②熟悉實驗室生物安全防護知識和有關法規、制度、規程并組織培訓;
③決定進入實驗室的工作人員;
④監督有關法規和操作規程的執行,糾正出現的違規活動并有權停止實驗;
⑤定期組織對實驗室設備各項技術參數的檢查和實驗室裝備的維護保養;
⑥負責實驗室緊急情況及事故的處置并向生物安全委員會和生物安全領導小組報告。
(2)實驗室負組長職責
①熟悉實驗室生物安全防護知識;
②向生物安全委員會提交所開展項目的“微生物危害評估報告”和“實驗操作規程”;
③負責項目相關實驗按有關法規和操作規程的執行。
(3)實驗室工作人員職責
①熟悉所有相關實驗的安全操作規程,了解實驗室安全原理和所從事實驗活動潛在的危險掌握預防暴露以及暴露后的處理程序,定期接受生物安全培訓;
②在科主任或組長的指導下,開展對病人的各項檢測工作;
③負責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生物安全防護程序;
(4)實驗室任何人員都有權拒絕執行來自任何級別的不符合安全操作規程要求的指令。
4.具體要求
(1)實驗室設置和準入
①實驗室要合理設置清潔區、半污染區和污染區;
②嚴格執行《實驗室人員準入制度》,禁止工作無關人員進入實驗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