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設計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國家有關規章規定,結合本建筑安裝的實際,經協商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建筑安裝設施概況
(一)建筑名稱:
(二)安裝施工范圍:
(三)開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第二條本協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
(1)雙方共同約定的針對本工程的帶資讓利約定書;
(2)專用合同條款;
(3)國家現行的標準合同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條款;
(4)中標通知書;
(5)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
(6)技術標準及要求;
(7)圖紙;
(8)已標價工程量清單;
(9)其它合同文件。
上述文件互相補充和解釋,如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合同約定次序在先者為準。
第三條質量:
優良,執行國家最新驗收標準,對于工程存在的任何質量缺陷,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和損失。
第四條材料設備:
本工程所采用的主要材料、設備的品種、質量、型號等主要指標乙方必須經甲方同意方可采購、使用;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的主要材料、設備,乙方自行承擔費用和損失。
第五條工程價款結算及調整
1、本工程采用可調價合同,調整方式為按實結算。
2、本工程結算執行20__消耗量定額及費用定額,具體約定如下:
(1)工程類別:執行山東省規定
(2)措施費:按實結算
(3)稅金:雙方約定乙方應邀的營業稅及附加由建設代扣代繳。
(4)與該項目有關的環保收費執行國家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