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規章制度 篇1
總則
一、目的。為了保證公司辦公設備正常的運轉,提高辦公設備的工作效率和使用壽命,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本制度所指辦公設備主要包括臺式電腦,打印機,復印機,電話,傳真機,投影儀,筆記本電腦,對講機等。
三、相關部門職責。行政部主要負責辦公設備的采購申請受理,采購,保管,配發,維修保養,設備調換等事宜。目前暫由總經理制定財務人員購買。
辦公設備日常管理
一、辦公設備的申請和購買。
1.工作人員根據需要提出辦公設備的購買申請,并填寫《辦公設備需求單》,報部門負責人及行政部負責人批準;購買單件設備金額大于20xx元的需總經理批準。低于200元的辦公用品行政部能夠采購,大于200元的.辦公用品有采購部負責采購。
二、辦公設備的領用。
1、設備需求部門根據審批的《辦公設備需求單》到行政部領取。
2、對部門領取的設備進行編號,以便盤點。
三、辦公設備的使用和保養。
1、使用設備前應詳細閱讀操作手冊,嚴格按照操作規范操作使用,各部門主管負責監督檢查。
2、公司各類設備的保養和維修由各部門參照規范,正確使用,注重平時保養。
3、行政部對辦公設備運行,保養情景進行監督檢查,對設備的維修,更換零件要進行登記備案。
四、辦公設備維修管理
1.設備發生故障無法使用時,設備使用人應報行政部處理;無法解決的由采購部聯系供應商統一報修。
2在保修期內的設備,采購部應聯系供應商進行維修;保修期外的設備,按照最經濟可行的報修方案進行維修,包括委托維修商來完成任務,由部門主管按照維修的真實情景,填寫設備維修單中的“維修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