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駐協議書 篇1
甲方:___委員會辦公室
乙方(入駐單位):___
為提高行政審批效率,推進社會管理創新,為全區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創造良好的服務環境,根據全市推進行政服務會議精神、全區社會服務管理創新方案及區委、區政府對區行政便民服務中心的統一部署,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區紀委監督下,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責任義務:
1、甲方為乙方在行政便民服務中心單設窗口提供辦公場所及辦公桌椅、電腦、檔案柜等基本辦公設備;
2、甲方負責承擔乙方入駐后正常辦公所產生的水、電費用及網絡租賃、使用費;
3、甲方負責服務大廳公共區域的設備配置、清潔衛生,負責服務大廳的安全保衛;
4、甲方負責制定行政便民服務中心規章制度和考核辦法,對乙方派駐人員進行日常工作監管;
5、做好電子政務、網上審批平臺的開發建設及運行工作,形成橫向連結各審批職能部門、縱向連結審批部門各個審批節點的電子政務網絡平臺;
6、全面完善拓展全區電子監察系統平臺。
二、乙方責任義務:
1、全面梳理和及時調整本部門、本系統的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及執行上級許可的事項。對行政許可事項和非行政許可事項辦事流程進行再造,特別是對辦事依據、辦事程序、承諾時限等進行規范;
2、派駐窗口工作人員應當從公務員或正式事業單位干部中選派;
3、派駐窗口工作人員必須保持相對穩定,派駐窗口單位工作人員調動要主動與中心協商,沒有特殊情況,不能隨便調動;
4、最大限度的將行政審批(審核)權限授予派駐人員,簡化審批流程,規范運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