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黨積極分子自我評價 篇1
敬愛的黨組織:
所有政黨都有對自己黨員的義務與權利的規定,這些是由政黨的性質、功能、任務特點與其黨員的地位和作用所決定的。彭偉忠教授為我們生動地講授了一堂關于入黨積極分子必需掌握的基本黨員知識的課,讓我明確了自己作為一名入黨積極分子的責任與權利。
作為一名入黨積極分子,我們將來有可能繼續進入黨進行修煉,我們要明確作為一名黨員的八大義務,以黨員的義務要求來嚴格要求自己,積極地向黨組織靠攏,爭取做一名合格的黨員。首先,我們應該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決議等有關黨的基本知識。我們更應該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堅持黨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個人利益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在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過程中起先鋒模范作用。
同時我們應該自覺遵守黨的紀律和國家的法律,嚴格保守黨和國家的秘密,執行黨的決定,服從黨組織的分配,積極完成黨的任務,維護黨和國家的團結和統一。黨的建設是依靠每一位黨員的積極參與建黨,為了加強黨的先進性建設,提高黨的執政能力,我們尤其要切實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勇于揭露與糾正工作中的缺點與錯誤,堅決同消極現象作斗爭。
我們知道沒有無權利的義務,也沒有無義務的權利,權利與義務總是相輔相成的,黨員在為黨的建設做貢獻的過程中也可以享受到應有的權利。黨員權利只能由黨的全國代表大會所制定的黨章來規定,我國黨章對黨員的權利作了如下具體規定:所有黨員具有參加黨的有關會議,閱讀黨的有關文件,接受黨的教育和培訓;在黨的會議上和黨報黨刊上,參加關于黨的政策問題的討論;對黨的工作提出建議和倡議;在黨的會議上有根據地批評黨的任何組織和任何黨員,向黨負責地揭發、檢舉黨的任何組織和任何黨員違法亂紀的事實;可以行使表決權、選舉權、有被選舉權;對于黨組織的處分有異議的,有權進行申辯;可以向黨的上級組織直至中央提出請求、申訴和控告,并要求有關組織給以負責的答復等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