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批準的請示 篇1
縣實施公務員法工作領導小組: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實施方案的通知》(中發[]9號)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工作方案的通知》(湘發[]17號)及常通字[]17號文件精神,根據縣實施公務員法工作領導小組的具體布置和要求,結合我局實際,我們制定了《XX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工作方案》。
特此呈報,請予批準。
x年十一月十四日
請求批準的請示 篇2
國務院:
近年來,我國科學家、工程技術專家和有關人士,曾多次提出建立中國工程院問題。
全國政協七屆五次會議和中國科學院第六次學部委員大會期間,不少政協委員、學部委員和工程技術專家,又先后提出提案和建議。黨中央和國務院領導同志十分重視這一建議。曾就建立中國工程院問題,多次作過批示。根據黨中央和國務院領導同志的批示精神,組成了專家研究小組,經過廣泛調查研究,聽取各方面人士和有關產業部門的意見,進行反復醞釀和討論,形成工程院的初步方案。現就建立中國工程院的有關問題報告如下。
一、關于建立中國工程院的必要性。(略)
二、關于組建中國工程院的一些原則。
(一)關于名稱(略)
(二)關于中國工程院的性質和作用(略)
(三)關于中國工程院成員的稱謂(略)
(四)關于中國工程院與中國科學院(學部)的關系(略)
(五)關于中國工程院院士的標準和條件(略)
(六)關于中國工程院第一批院士的產生及以后的增選制度(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