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學生犯錯應該懲戒,但必須明確懲戒的范圍和方式,把握好懲戒的尺度。
何為“懲戒”?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懲戒就是采取適當的懲罰手段達到“勿以惡小而為之”的目的。很多人認為,懲戒是一種變相的體罰。在我看來,懲戒不僅僅是一種暴力手段,更是一種糾錯方式。
為何要懲戒?一座巍峨大廈,需要磚瓦奠基。一架高新鐵路,需要枕木支撐。大事的成功,需要小事的積累;小事的牢固,需要每日的錘煉。錘煉就需要有所懲戒。
奧地利公主瑪麗從小備受寵愛,沒有人舍得責備她。長大后,她成為了王后。于是,她更加不思進取,只圖享受。最終被推上了斷頭臺。
試想,若瑪麗從小被嚴格管教,做錯事就接受懲罰,那么,她還會有這樣的悲劇嗎?正是因為沒有懲戒,才造成了瑪麗驕奢放縱的劣性。
茨威格曾說過:命運的饋贈,早已在暗中標記好了價格。命運的饋贈,或是美貌,或是天資,或是財富,這些都是閃耀于世人的亮點。然而,美貌會遲暮,財富會消耗,天姿會凋零。既然身負朱玉,就要付出保護珠玉的代價。如果連小小的懲戒都無法接受,又如何成就更大的事業,保護命運饋贈的禮物呢?
如何懲戒?有這樣一個故事:一名園丁的孩子脾氣暴躁,四處闖禍。園丁為了教導孩子,他要求孩子每次闖禍后,要在墻上釘一顆釘子;每次幫助他人后,可以拔下一顆釘子。幾天后,當孩子看到墻上滿滿的釘子時,愧疚不已,于是,便每天改正自己的過失,積極地去做好事,終于成為一個好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