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材管理制度 篇1
1、音樂器材室要指派專人負責,其他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
2、一般音樂器材應入櫥、上架。擺放整齊,保持清潔,貴重器材要有專柜存放,加鎖。
3、對新購置的器材,首先進行質量驗收,合格后才能進入器材室。
4、要保持室內衛生。器材存放要注意防潮、防火、防盜,離開時關窗、鎖門。
5、根據器材的技術要求,要定期進行保養和維修,保證器材的正常使用。
6、對損壞無法修復的器材,管理人員提出,經有關領導批準報廢和更新。
7、各種器材、設備要有帳目管理并及時進行登記,定期清查,做到帳物相符。
8、學校音樂器材專供師生教學使用,不準借給私人使用。
器材管理制度 篇2
一、愛護運動器材,在指定運動場上活動。
二、由各班級體育委員提前五分鐘到體育教師或體育器材管理員處領取體育器材。
三、學生未經教師或者班主任允許不得擅自進入體育器材室,違者視后果予以教育。
四、活動課教師或體育教師應按課表借用器材,不得擅自他用,所借器材應清點登記后歸還器材室,如有發現器材數量不齊,查明情況,酌情處理。
五、損壞器材、丟失器材應及時向體育教師上報,視情況作相應的賠償和處罰。
六、體育教師不得擅自向外單位或個人出借體育器材,需以主管體衛領導同意。
七、每次出借要登記,期初、期末自覺清查體育器材。
器材管理制度 篇3
l、學校文體器材由體育教師專人保管,要有專門的器材室。學校領導不定期檢查。
2、文體器材要分類登記造冊,擺放整齊合理,便于使用,室內注意通風、干燥、衛生,防止霉爛,要有安全措施。防損防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