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培訓規章制度 篇1
一、培訓計劃制度
1.1每年要根據公司的方針目標,由市場部培訓人員制訂與年度營銷戰略目標相一致的長期、中期和短期培訓計劃。
1.2長期計劃時間跨度為一個財務年度,計劃中需明確各季度參加培訓的對象、人數,全年培訓課程的設置,時間安排,以便各崗位年前調配人員,經費預算。1.3中期計劃時間跨度為一季度(三個月),該計
劃是建立在長期計劃的基礎上分解計劃,根據年度計劃執行的實際進展情況制定,允許對長期計劃進行必要的修改或修正。
1.4短期計劃時間跨度為一個月,該計劃是進一步對中期計劃的分解執行計劃,內容應包括具體計劃執行人,監督考核人,培訓目標、培訓對象及其選擇條件,課程設置和培訓方式,以及培訓經費的詳細預算。
1.5培訓計劃應履行申報、審核、審批程序。長期計劃應由市場部申報行政部制定全公司年度培訓計劃,報分管副總經理審核,經總經理審批執行;中期計劃由部門經理審核,報分管副總審批執行;短期計劃由部門經理審核、審批執行。
二、培訓時間保證制度
2.1公司各營銷崗位每年都必須接受一定時間的培訓,培訓時間和培訓內容根據不同的崗位而確定;并把公司員工的培訓時間落實情況與個人薪酬、職務升遷掛鉤,把經銷商的時間落實情況與公司對他們的各項支持力度掛鉤。
2.2經銷網點的銷售人員與各供奶中心送奶員每年接受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個小時;各供奶中心工作人員、業務員不得少于8個小時;總經銷商不得少于2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