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計劃書 篇1
根據《全國農業普查條例》、《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方案》,為科學、有效地組織實施好全縣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保障全縣農業普查各項工作有序和順利開展,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大姚縣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方案。
一、普查目的和意義
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是根據《全國農業普查條例》,由國務院組織實施的一次全面了解“三農”發展變化情況的重大國情國力調查。組織開展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查清我縣農業、農村、農民基本情況,掌握農村土地流轉、農業生產、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農業規模化和產業化等新情況,反映農村發展新面貌和農民生活新變化,對科學制定“三農”政策、促進我縣實現農業現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普查對象、行業范圍和普查內容
(一)普查對象: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的對象是在我縣縣域內的下列個人和單位:農村住戶,包括農村農業生產經營戶和其他住戶;城鎮農業生產經營戶;農業生產經營單位;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
(二)普查行業范圍:包括農作物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和農林牧漁服務業。
(三)普查內容:包括農業從業者基本情況;土地利用與流轉情況;農業新型經營主體情況;農業產業化發展情況;農業生產能力和結構情況;村級集體經濟與資產狀況;鄉村治理情況;鄉鎮社會經濟發展狀況;農民生活狀況;建檔立卡貧困村與貧困戶情況;主要農作物種植等空間分布情況。
三、普查表種類及登記原則
(一)普查表種類:按照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方案的要求,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共設6張普查登記表,包括農戶普查表、規模農業經營戶普查表、農業經營單位普查表、行政村普查表、鄉鎮普查表和農作物面積遙感測量實地調查表,其中:農戶普查表、規模農業經營戶普查表、農業經營單位普查表、行政村普查表、鄉鎮普查表由縣、鄉、村共同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