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擔保書
納稅人
名 稱
納稅人識別號
地 址
納稅
擔保人
名 稱
登記注冊類型
地 址
電話號碼
開戶銀行及賬號
擔保形式
擔保范圍
稅款、滯納金金額(大寫)————元以及實現稅款、滯納金入庫的費用,滯納金起算時間為 年 月 日。
擔保期限
和擔保責任
納稅人于 年 月 日前未繳清應納稅款的,由納稅擔保人自收到稅務機關納稅通知之日起15日內繳納稅款、滯納金。
納稅人以自己財產擔保的,于 年 月 日前未繳清應納稅款的,稅務機關對擔保財產采取稅收強制執行措施。
擔
保
財
產
用于納稅擔保的財產名稱及數量
附:用于擔保的財產證明及份數
不動產價值(估價)
(人民幣大寫)
小寫¥
動產價值(估價)
(人民幣大寫)
小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