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產請假條 篇1
尊敬的學校領導:
因本人有孕不慎流產,現需要回家休息,調養身體。特向領導申請辦理請假手續,請假時間為4個月。另在此非常感謝學校領導對我的關心和照顧。
特此申請,望領導審批。
附:相關規定:
一、女員工人工流產假是怎樣規定的
從《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可知,流產是有產假的,不過流產產假幾天則根據懷孕時間長短而定: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產假15天;懷孕滿4個月流產,產假42天。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規定原文: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對女職工流產的,《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僅原則規定“給予一定時間的產假”。為保障流產女職工的權益,這次明確了流產產假。
二、女職工享受生育津貼的數額如何計算
流產產假工資是職場女性最關心的問題之一,產假工資怎么算也關乎孕婦的切身利益。女職工生育津貼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繳費工資除以30天乘以產假天數。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八條規定原文: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