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藥店醫療器械自查報告 篇1
一、迅速摸底,全面排查。
省局發布專項檢查方案以后,我局立即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摸底調查工作,對市區內的醫療機構進行逐一摸排,以最快的速度掌握使用分子篩制氧設備醫療機構的基本情況。經過排查,最終確定全市范圍內使用分子篩制氧設備的醫療機構僅“xx縣醫院”一家。
二、加強聯動,督促自查。
落實聯絡員制度,強化與x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聯動,及時傳達專項檢查方案的內容和要求,并積極督促x縣人民醫院做好自查工作,及時上報自查材料。
三、實地檢查,規范整改。
6月初,我局由分管副局長帶隊,親自赴x縣人民醫院進行現場檢查。對分子篩制氧設備注冊證資料、制氧設備培訓記錄、維修保養記錄、氧濃度監測記錄、是否在省局備案等進行了檢查。對檢查中存在的問題,已責令該院立即整改。
四、推進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范培訓。
根據省局醫療器械生產質量規范培訓班的相關要求及部署,5月初,我局組織召開全市醫療器械生產企業座談會,積極推進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認證工作,為規范的'實施進行宣傳發動。通過此次會議,全面傳達了省局和國家局實施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的有關要求,并對醫療器械的產業現狀,未來的發展趨勢進行了介紹和分析,進一步強調了推進質量管理規范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還對規范中的條款進行逐條講解分析,向企業轉發了相關文件,要求各企業認真組織學習,提前準備,特別是做好人員培訓、體系完善、硬件改造、設備更新等工作,盡早啟動和加快推進實施醫療器械生產質量規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