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委托書 篇1
房屋析產一般發生于離婚、分家、繼承和共買房產等民事關系上。根據相關協議、法律原則和一定的標準,將共有房產這一財產分割,而分屬各所有人所有的行為稱為房屋析產。
一、辦理的大致流程如下:
1、到公證處辦理析產公證。但如果在離婚判決或離婚協議(民政局備案)中已經約定了房屋歸屬的,可以不再辦理析產公證;
2、辦理抵押權銀行規定的事項;
3、到房管局辦理免征契稅申請(大約10個工作日,各區略有不同);
4、到房管局辦理離婚析產登記手續(各區時間不同),并繳交50元登記費;
5、領取新房產證和他項權證。
(8)分割(析產)協議(原件,共有房屋分為單獨所有);或者書面申請(原件,登記為一處的房屋分為二處以上)。
二、具體應提交的證件:
1、《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書》;
2、房屋所有權證;
3、離婚判決書或離婚調解書。如雙方未通過法院離婚,則20xx年10月1日以后協議離婚的.雙方到場確認離婚協議及提供離婚證原件和復印件,雙方不能同時到場辦理的離婚協議書還需提交公證書;
4、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核對原件);協議離婚需提供雙方的身份證復印件(核對原件);
5、房改房提供原購房契約復印件(核對原件);
6、房屋所有權證附圖、登記表復印件。如果證中沒有圖的可不提供,登記表不復印原產權人姓名;
7、私有平房還需提供測繪部門提供的測繪圖、表兩份。其中一份在受理窗口提交,另一份在領取新房產時在制證窗口提交,由工作人員直接粘貼在房屋所有權證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