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規章制度 篇1
一、目的
1、更好地挖掘護士潛能,激發護士的工作積極性,強化自我管理能力,提高工作績效,創建和諧、向上的護理團隊,促進《優質護理服務示范工程》活動在我院全面展開。
2、明確責任,強化競爭意識,提高護理隊伍的整體素質。
3、加強層級管理。
4、確切地了解護理隊伍中護士的工作態度、能力狀況、工作績效等基本狀況,為護理人員的`選拔、晉升、獎懲及職業規劃等提供依據。
二、原則
1、保證考核的客觀、公平性,以數據和事實為依據來對護士作出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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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證考核的可操作性
3、明確評價指標
三、考核對象:
護理部正副主任、科護士長、正副護士長、N4級護士、N3級護士、N2級護士、N1級護士、N0級護士。
四、績效考評內容
1、考評方法有:工作態度、工作職責履行情況、工作崗位、病人滿意度調查結果,工作班次,負責床位數,護理危重病人數,基礎護理工作完成情況與質量,典型事件加減分,民主評議等。
2、科室護士長每月對科內護士考評一次。
3、護士長由大科護士長進行考評,每年一次。
4、大科護士長由護理部進行考評,每年一次。
3、護理部主任由主管院領導進行考評,每年一次。
5、績效考評具體執行步驟
(1)自我評價:根據考核評價標準,本人做出評價并計分。
(2)上級評價:護理部、科護士長、護士長分別對下級護理人員進行考核評價,在相應的評分標準檔打分。
(3)最后得分:按自我評價占30%,上級評價占70%計算出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