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效評價自評報告 篇1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概況
保山市統計局作為主管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的市政府工作部門,其主要職責如下:
1、負責組織、協調全市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管理全市經濟社會宏觀數據庫。
2、組織實施統計改革和統計現代化建設規劃。組織實施經濟社會發展的統計制度、統計方法。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投入產出調查,匯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
3、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人口、經濟、農業普查及專項調查工作,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普查和調查方面的統計數據并進行統計分析。
4、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筑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以及裝卸搬運和其他運輸服務業、倉儲業、計算機服務業、軟件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社會福利業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旅游、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市基本統計數據。
5、組織實施能源、投資、消費、收入、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市基本統計數據。
6、組織實施各縣(市、區)、各部門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公布全市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