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制度規章制度前言 篇1
1、 上崗前進行自我檢查,做到按規定著裝,個人儀表儀容端莊整潔。
2、 有高度的政治責任性和敬業愛崗的精神,嚴格遵守酒店的勞動紀律,維護酒店的正常經營秩序。
3、 按規定區域立崗,對進出酒店的旅客應主動拉門迎送,協助運送行李,扶老攜幼。注意大堂內特別是總臺周圍可疑情況。
4、 嚴格遵守工作規范和要求,安全、正確地指揮住宿旅客的自備車輛有序停放,提醒車主保管好車內的物品,保證酒店大門前的暢通,阻止衣冠不整者、醉酒者和精神病患者進入酒店。
5、 嚴格按工作流程和制定的巡邏路線,按時進行安全巡邏和檢查,一般每小時必須巡查一次,按酒店巡更點布局依點巡視檢查并做好打更記錄,每日巡邏為21時至次日6時止,發現不安全的問題及可疑的人和事,應加強盤問,及時報告,做好現場監護和控制工作并做好情況記錄。
6、 對超過規定時間的訪客(按公安規定的訪客時間為7:00—23:00)要及時匯報夜班經理,做好記錄,妥善做好勸導工作。
7、 熟悉酒店各類應急預案,在發生突發性情況時,按預案和領導的指令,進行及時的處置。
8、 為住店旅客寄存行李,嚴格按照行李房寄存制度,提醒旅客貴重物品應寄存在總臺。認真做好存取記錄和交接班手續,防止錯失事故。
9、 按規定使用各類配備的保安器材(對講機,手電筒等)不準人為損壞。
10、 在工作時間內違反公司員工手冊及店紀店規,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造成酒店損失的應承擔必要的經濟損失,違法者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