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公司的規章制度 篇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適用范圍本方案適用于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財富管理中心所有員工。
第二條、目的制定本方案的目的在于使員工能夠與公司一同分享公司發展所帶來的收益,把短期收益、中期收益與長期收益有效結合起來。
第三條、原則
一、薪酬作為分配價值形式之一,遵循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及可持續發展的原則。
二、根據激勵、高效的原則,在工資分配中要把員工的收入與為公司創造的效益及工作業績掛鉤。
第二章:工資構成
第四條、財富管理中心員工收入包括以下幾個組成部分:
一、固定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工齡工資。
二、試用期員工基本工資為轉正之后基本工資的80%。
三、浮動工資,包括績效工資、年底獎金、銷售提成。
第五條、財富管理中心員工職級、基本工資、績效工資發放標準及銷售任務對照表。
第六條、銷售提成計算方法:。
第七條、績效工資發放辦法。考核周期:績效工資按季度考核按季度發放。
第八條、年終獎金發放辦法具體參見《x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年終獎金發放管理辦法》。
第九條、工齡工資
一、工齡工資體現了員工的工作經驗和服務年限對于企業的貢獻,在x投資集團,工齡工資的標準為普通員工200元年,管理崗位員工300元年。員工入職每滿x年,從員工入職滿x年的下個月起工齡工資按照相應崗位的工齡工資標準遞加。
二、員工入職未滿x年者,無工齡工資。
第三章:理財顧問級別調整
第十條、級別調整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