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人事管理、干部任用制度改革的需要,述職報告、競聘報告這兩個應用文種也應運而生。由于是新型文種,許多人還不了解它們的寫作要求,在寫作過程中常常出現文體混用、言不及義的情況。因此,有必要將述職報告和競聘報告加以辨析,搞清楚各自的特點、功能和寫作要求,以便正確地使用文種,更有效地發揮各自的作用。
一、述職報告與競聘報告的辨析
述職報告與競聘報告的相同之處在于都是組織、人事部門考察、任用干部的一種形式,體現了干部工作中的作風和群眾對干部任用、選拔的知情權與監督權;都是干部本人在特定的會議上,面對特定的聽眾所做的演講報告;都要本著對個人、對組織負責的態度,采用自述的方式介紹自己工作方面的情況;都要寫成書面材料上交;都有利于干部自身素質的提高,因為寫作述職報告或競聘報告的過程,也是不斷學習、完善自我的過程。述職報告與競聘報告的不同之處在于:
1.目的不同
述職,即向主管部門陳述工作情況。《孟子·梁惠王下》一文中說:“諸侯朝于天子曰述職。述職者,述所職也。”可見,述職這件事古已有之。所謂述職報告,就是述職人(指各級機關、團體和企事業單位的領導及工作人員)向自己的任命選舉機構和上級領導或人民群眾述說在一定時期內履行職責情況的書面報告。從述職者本人來說,寫述職報告的目的是向組織和群眾匯報自己在任職崗位上德、能、勤、績等方面的情況,總結經驗、教訓,以便今后更好的工作。從組織部門來說,通過述職報告可以定期了解、分析所使用干部及工作人員的任職情況,從而發現干部的長處和不足,為以后合理選拔、調配干部提供依據。述職報告所要回答的是述職者是否稱職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