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目標責任書 篇1
為徹底消除賭博活動和創建“無毒單位”活動的開展,凈化社會風氣,維護社會穩定,樹立干部職工家屬、子女良好形象,更進一步搞好工作,根據綜治委的有關精神,結合我辦的工作實際,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本辦干部職工、家庭、子女要自覺模范地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得參與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和參與吸毒行為,一經發現,依照有關規定,嚴肅查處,取消年終評優資格和目標考核資金,情節嚴重,觸犯刑法的,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二、本辦干部職工、家屬、子女自覺抵制各種賭博和吸毒、販毒違法行為,加強對干部職工、家屬、子女、出租屋人員的法制宣傳教育,加強對流動人口監督管理和嚴格審查,跟蹤服務,并建立臺賬,隨時掌握他們的思想動態,積極開展“平安單位”、“平安家庭”和“無賭無毒單位”創建活動,維護法律的尊嚴,維護單位的聲譽,協助有關部門大力宣傳并揭穿各種賭博和吸毒販毒的危害性。
三、建立“包保”責任制,并納入年終目標考核內容、辦主任包其他辦領導班子成員;其他辦領導班子成員包所分管的科室、局、辦;科室、局、辦負責人包干部職工;干部職工包家屬、子女;綜治專干包出租屋。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責任到人,辦主任與各科室、局、辦負責人簽訂責任書,責任人受到查處,包保人承擔失職失察責任。
四、自覺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凡舉報本辦工作人員和家屬子女參與賭博制止吸毒販毒不力的,經查證屬實的,對責任人給予嚴肅處理,并為舉報人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