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據借條 篇1
今借到張三(身份證號碼:)現金X元,大寫:壹拾貳萬叁仟肆佰伍拾陸圓整,年利率7.56%,20xx年2月30日前本息一并歸還。
借款人:李四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身份證復印)
借據借條 篇2
今借到×××人民幣 元整(¥: 元), 月內還清,不計息。
此據。
借款人(簽字):×××
××年×月×日
借據借條 篇3
借 條
今借到張三【注1】人民幣拾伍萬元整【注2】,所有現金已經收到【注3】。約定于xx年12月31日歸還【注4】。年利率為10%【注5】。全部本息到期一次性償還【注6】。
此據。
李四【注7】
地址:XX市路XX小區X棟號
電話:13【注8】
XX年XX月XX日
注釋:
【注1】寫身份證上的本名,不能寫小名、綽號等。實踐中常見到對方名字都弄不清楚就敢借錢的人,打官司時令律師哭笑不得。
【注2】金額當然要寫清楚,同時寫大小寫金額的切記核對數字。
【注3】務必寫明用什么方式支付,以及是否已經支付。如果使用匯款方式支付
的,應寫明匯出行、戶名、賬號及匯入行、戶名、賬號。
【注4】可以不寫歸還日期。事實上,不寫反而對債權人更有利。
【注5】如果不約定利息,視為無息。當然,高利貸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但本金部分仍然應當保護。
【注6】寫清楚償還方式雖然在法律上意義不大,但實踐中可以減少糾紛。
【注7】簽名容易抵賴,按上手印才穩妥,如果能附上身份證復印件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