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由于甲方對其發包的大連開發區海溢小區35#3-3號的家裝工程項目現因甲方與乙方施工工隊發生材料搬運費的協商問題,甲方不認可乙方施工工隊提出的搬運費金額,使雙方簽定的施工合同無法得到有效的履行。現應甲方要求,解除雙方20__年11月15日簽定的《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施工合同》。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施工合同解除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書。
一、 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大連開發區海溢小區35#3-3號。
2、工程內容:房屋間數2室2廳;總建筑面積89平方米。
3、承包范圍:室內裝飾裝修。
4、工程造價: 元(大寫): 元。
二、協議內容:
1、甲乙雙方同意解除20__年11月15日簽訂的大連開發區海溢小區35#3-3號《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施工合同》及其它相關協議。自合同解除之日起,甲乙雙方彼此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自行消除。甲乙雙方相互不再以任何形式追究對方的違約等責任。
2、甲乙雙方同意對于合同訂立、執行過程中各自的任何形式的損失自行負責擔。
3、鑒于合同未能履行是由于客觀形勢變遷造成的,乙方同意不收取甲方任何費用。
4、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將一次性退還甲方已經交納的預付工程款共計:201000元(大寫)貳拾萬零壹仟元整。
本協議由雙方簽字蓋章后,立即生效。協議書一式 份,由雙方各收執 份。
甲 方: 乙 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