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范文 篇1
系我單位員工,性別 ,身份證號 ,該同志與我單位協商一致,于 年 月 日正式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特此證明。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范文 篇2
(用人單位) :
鑒于(原因),根據《勞動合同法》第條第款第項的規定,本人現提出于年月日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職工:(簽名)
年月日
簽 收 人:
簽收日期: 年月日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范文 篇3
茲有________同事,于二____年____月被我單位錄用,并簽訂____年勞動合同。因____________,根據⊥動合同法》第____條(____)項規定于二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以按規定發給____個月經濟補償金、____個月醫療補助費,特此證明。
(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范文 篇4
一、無離職證明能入職嗎
可以入職。
離職證明主要的目的是為了證明與其他單位不存在勞動關系,避免招用與其他單位的員工,造成糾紛。因此并不是必需的材料,可以和單位協商簽署一個承諾書,承諾與其他單位不存在或者已經解除了勞動關系,不會對受雇該公司任何的障礙。否則造成的損失后果由自己承擔,造成單位損失自己賠償。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