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委托書 篇1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汽車管理所:
茲委托 作為委托人的全權(quán)代理人,代理委托人辦理委托人擁有的機動車(號牌
號碼或汽車識別代碼) 業(yè)務,代理人在辦理上述事項內(nèi)所提供的有關資料和填寫的表格,委托人均予以承認。
代理人對本委托書的真實性和有效性負責,并已核實委托人的有關情況。
本委托書的有效期為:年月日
至
委托人(簽字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或組織機構(gòu)代碼證編號:
代理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代理人為單位的,由經(jīng)辦人簽字,填寫經(jīng)辦人身份證號碼)
簽署日期:年月日
機動車委托書 篇2
茲委托_________________辦理(號牌號碼或汽車識別代號)為____________的機動車的_____________業(yè)務,委托人在上述事項內(nèi)所簽署的有關文件資料及提供的手續(xù),均是委托人真實意思的表達,本委托人均予以承認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本委托書自簽署之日起____________天內(nèi)有效。
委托人 受托人
(簽字或蓋公章):_________ (簽字或蓋公章):_________ 經(jīng)辦人簽名:
簽署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
1、受托人已核實委托人情況,并保證本委托書的真實性。
2、本委托書由受托人提交,受托人保證僅在受托范圍內(nèi)辦理業(yè)務。
3、委托人,受托人的身份證或組織機構(gòu)代碼證等作為本委托書的附件附后。
4、申請補領機動車登記證書不得代辦。
5、委托書的填寫應準確完整,不得涂改,否則無效。
6、委(受)托人為個人的簽名,為單位的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