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收費自查報告 篇1
根據《關于認真做好20xx年春季學期開學教育收費檢查工作的通知》(滬規范辦[20xx]第2號)文件精神,我園就春季教育收費檢查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結合我我園教育收費的實際情況,進行認真地自查自糾,現將檢查結果匯報如下:
一、我園每學期利用召開家長會的機會,向家長溝通宣傳教育收費情況,并聽取家長對幼兒園收費情況的意見。同時在醒目位置設立公示牌,實行長期公示和動態管理。
二、嚴格按規定收取幼兒管理費,代辦費,執行有關教育收費政策,沒有擅自違規收費。
三、幼兒園認真做到“陽光收費”,全面實行收費公示制度,在醒目位置設立公示欄(公示牌),實行長期公示。
四、在收費過程中,幼兒園進行亮證收費,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收費票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五、幼兒園嚴格執行上級有關精神,不出租出借園舍給社會力量辦學;不舉辦以傳授學科知識為主的興趣班、晚托班。
六、每學期公開代辦服務性收費的項目、標準,收費前向相關部門備案,并征詢家長意見,給家長自愿選擇的空間,沒有強制或變相強制手段收取代辦服務性收費;長期公示監督電話,主動接受家長的監督。
教育收費自查報告 篇2
為進一步規范學校收費行為,推動教育系統政風行風建設,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進一步提高人民群眾對教育的中意度,降實國家和省對于規范教育收費、管理教育亂收費的要求我們仔細學習、深刻領略上級文件的精神實質,開展了一次全面、完全的教育收費自查自糾活動,學校的收費工作記憶了一次嚴格的清理,得到了進一步的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