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管理制度范文 篇1
一、總則
(一)學校工作以教學為中心,教師工作以“愛”為核心,教師管理制度。教學管理首先要抓好教學常規管理,只有優化教學過程,才能產生優質教學效果。本“常規”旨在規范教學過程的各個環節,促進我校教學秩序正規化、科學化、達到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創造品牌學校之目的。
(二)小學教育是基礎教育,基礎教育要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在教學中,教師要把教書和育人和諧統一起來,不僅要求學生學好“雙基”,發展“智能”,而且要促進學生思想、品德、興趣、意志、行為、習慣的健康發展,全方位地實施素質教育。
(三)教學過程的基本環節有:備課、上課、作業布置與批改、輔導、考查與考試以及與此相關的工作計劃和總結。任課教師必須著眼全過程,把握好每個環節,步步落實,勇于創新,優化教學過程,創造優質教學效果。
(四)教學是教師與學生的雙邊活動。在教學活動中,教師要遵循主體性原則,在充分發揮教師主導作用的同時,充分發揮學生的主體作用,形成教與學的互動,師與生的默契,既要關注每一位學生個體的成長,又要注重“培優輔差”;既保證全面發展,又要注重發展個性特長。
(五)各學科之間要統籌兼顧、互相照應、適時調控、減輕作業負擔。
(六)學校要按國家教育部制訂的課程計劃,開齊課程、開足課時,控制周活動總量。根據寄宿制學校的特點,增開的校本課程(如口語、藝術、古詩文誦讀等)和興趣活動須在課程表上標明。學生興趣活動和體育鍛煉時間,任何學科不得擠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