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保證書 篇1
一、交通警察大隊主要職能:依法行使對全縣道路交通的管理工作,加大全縣交通安全宣傳力度,嚴格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及駕駛員的管理工作,處理全縣各類道路交通事故。
二、承諾事項:
(一)加強城區道路交通管理。
1、每天安排四組警力在城區道路巡邏,及時發現糾正亂停亂放現象,節假日照常堅持。
2、上下班高峰期間保證有一名警力輔助指揮,在特別繁忙的路口保證有兩名警力,確保高峰期間道路交通安全暢通。
3、學校上下學期間,在各學校門口路段增設“天使護衛崗”,在學生出行比較集中的路段,比如中橋路段,適時實行交通管制,保證師生交通安全。
(二)加強校車安全管理。每周對學校接送學生的校車運行情況、車輛情況、駕駛員情況,檢查不少于三次,發現問題即時整改。
(三)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1、加強路面執法,及時發現糾正摩托車出行違法行為。
2、加強對農村道路違法行為的查處,杜絕非交通行為占用農村道路現象。在農忙等時期每天保證對重要農村路段巡邏一次,及時發現占用道路、影響正常交通現象。
(四)加強對各類交通違法行為查處。
1、堅持做到每天日查夜巡,及時發現違法行為。
2、適時開展明察暗訪,跟車了解載客及駕駛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3、依法嚴懲酒后駕駛行為,堅持每天對客運車輛載客行駛情況進行檢查。
4、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對出現嚴重違反規定載客的,依法追究直接責任人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