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合同 篇1
(以下簡稱甲方)發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承包方:
一、甲方責任
1 、負責三通一平,場地須保證樁機作業的條件及順利進出場。
2、乙周邊關系的處理及因樁機施工造成的周邊居民的損壞由甲方處理,乙方概不負責.
3、派施工員一名參與現場質量管理及數量簽證,并負責放樣及抽鑒工作。
4、施壓由甲方負責,協調各相關單位之間和周邊的關系
二、乙方責任
1 、乙方根據地質資料及現場出現異常,應及時通知監理及甲方等待處理。
2 、施工作業時聽從甲方指揮,按時填寫記錄,并保證施工安全。
3、乙方工程完工后,負責向申方提供現場打樁記錄。
三、工程款的支付
1、此工程為包工包料,打樁單價C-300215;75A樁,單價為 元米,如需配送8米以下(含8米)短樁,按實際配置的短樁工程量加10%的短樁費,此單價不含樁尖,不含稅,不開發票。
2、如需送樁,只計取送樁費30元米計算。
3、冒樁計算:如超過1米,歸乙方負責。如未超過,則由甲方負責。
4、進場付10萬元,打完20米付清80%,樁打完全部付清。
5、樁基驗收的檢測費由甲方負擔,乙方協助施壓、測壓。
6、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工地停工,超過三天,則由甲方負責工人的生活費和工資500元天。
四、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的糾紛,雙方可通過協商或協調解決,協商或協調不成的,向仲裁部門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